自尊,或者尊嚴,是種奇妙的情感。

        人們為了捍衛它,總是可以奮不顧身。


        沒有親情,得學會獨立。
        因為家人總有一天會拖著有限的生命離開你;

        沒有愛情,更得學會自愛。
        因為唯有先愛己,才能讓別人亦珍惜你。

        可一旦沒有了尊嚴,就什麼都沒有了。


        這是為什麼?它一樣是看不見,也摸不著,
更不像其它情感一樣需要有個明顯的人事物觸發
,完全是個憑靠自我意志決定大小的抽象名詞,
但我們卻時常為了它付出極大的代價。

        如同近日卡司強大的電影〝投名狀〞,
李連杰飾演的將軍大喊:
「給我糧!我的士兵,只能戰死,不能餓死。」

        圖得是什麼?不也是尊嚴嗎?

        可大伙心知肚明,不論結果與否,他們邁向
的也只是死亡。這是種無法改變的無奈與現實。

        激昂竄動說要為國捐軀的人們,其實根本不想
讓自己的生命在這一刻結束,其實他們真的只是不
想餓死。說不出口的是理所當然。因為割捨自尊的
痛楚遠大於一劍痛快。

        現實也時常發生,即使已沒有戰場,已不再缺
糧,人們還是為了自尊讓自己四面楚歌。

        明明沒有工作,卻每日朝九晚五地往公園報到;
  明明沒有存款,卻穿戴珠光寶氣地吃泡麵裹腹;
        明明渴望情人,卻高調單身萬歲地與寂寞狂歡......

        諸如此類的事屢見不鮮,
        在外贏得眾人稱羨的目光,保住了所謂的尊嚴後,

        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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