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情不自禁,愛上了多年好友。
 
人一旦彼此熟悉到某種程度,
要改變長久以來的互動模式,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了。
 
打鬧嘻笑的哥兒們關係,早已持續了好幾個年頭。
此時若是突兀的說出:「其實,我一直都很喜歡妳」這種話,
恐怕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然而真心話,是最難壓制的暴洪。
 
「其實,我一直都很喜歡妳。」一天,男孩終於坦白了。
 
女孩先是一愣,然後沉默,接著眼淚撲溯溯的掉了下來。
那表情不是喜極而泣;而是悲從中來。
那是一種知道自己即將失去某種事物的,極度不捨。

男孩於是明白了:
 
女孩不愛他。
她此刻的眼淚,悼念的是一段純粹友誼的逝去。
 
 
人與人停留在彼此身邊,需要一個理由。

那理由,可能是愛情可能是親情也可能友情。

戳破了友情的幻象,卻沒有愛情的接續補給,其中的誰,就可能會離席。

 
「我們還會是朋友嗎?」這話是女孩問的。
男孩輕輕點頭,表情卻像在沉思。
 
「從此,你要從我生命中消失了嗎?」下一句,女孩連聲音都在顫抖了。
 

朋友之間,是微溫的炭火。
燒的慢,燒的久。
有時你以為炭已燒盡,一陣風來,爐底又見紅光。
 
在腦海裡給對方留下一小角位置,時日推移,你們總有可能再回到彼此身邊。
再用友情的火,暖彼此的心。
 
 情人之間,是張狂的巨焰。
燒的凶,也滅的快。
有時你以為愛無止盡,一陣陰雨之後,卻只剩下滿地灰燼。
 
儘管心裡給對方騰出一大方空間,歲月流轉,那人卻永遠不再出現。
 

失去的友情,就像在地球上繞圈的候鳥,總有可能回到自己身邊。
失去的愛情,才像是脫離牢籠、振翅而去的鷹。
 
牠的飛行路俓,不包括回航。
 
 
「從此,你要從我生命中消失了嗎?」
 
對於暫別的朋友,這句話其實無須問出。
比起友情,愛情所造成的失蹤人口數量,才是多的無法統計。
 
愛不到的人,依然可以是朋友。
彼此用力愛過,而後流淚放手的人,才會一輩子陌路。
 


●○摘自「貝兒老師上課囉http://www.wretch.cc/blog/tztz1111/20545799○●








人與人停留在彼此身邊,需要一個理由。

不管是多麼荒謬的論調,只要你提得出佐證,那麼我便欣然接受。
因所有言論的最終目的,只為了一句「我需要你」


為什麼會想要關懷、安慰別人呢?其實人並不是善意氾濫的種族。

以為也許對方是需要我的、以為自己或許能帶給別人力量
以為這麼做的話對方是會因為你而改變的,以為。

其實並不是,真正需要的人不是對方,而是自己。
正因為若不說些什麼,你便失去了停留在對方身邊的「理由」
而你害怕失去。

選擇權總在無所畏懼的人身上
不需要、可有可無,也就不擔心失去;他可以自由選擇接不接受。
他不用找各種理由來彰顯自己的存在。



我曾以為自己被某個人需要著,直到他找到他需要的東西
並且告訴我那不是我
真正需要安慰的不是他,而是因為我需要一個停留的理由
找到了,於是失去了。我開始想也許我是為了自己。


有一個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需要他存在
但當他並不需我要存在的時候,是我失去了停留的理由。

我想,是該卸下自以為是的「張老師」名牌了,或許往後的某個時候
我會又忍不住想說教,但我會努力提醒自己:

別再牽強地找讓自己停留在別人身邊的理由。






你說的對,不管是何種道路,也是你的選擇,你是獨立的個體
你能夠自己調適,也只能靠自己調適,別人幫不上忙
並不是我希望你過得好你就會過得很好;並不是不沉淪就能得到平靜
我憑什麼以為你必須因為我而改變?

安慰也許是種最傷人的語言
由一個根本無法體會你感受的人嘴裡說出來的話並不具備任何的說服力
只是更點出那股無力感──想要卻不代表能夠得到。


沒有錯,不關我的事;因此、該消失的人也不是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DW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